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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榆林市庆祝建党100周年廉政书画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23 次浏览 背景颜色: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院系,绥德校区:

2021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全面开启。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廉政文化传统文化建设,唱响全面从严治党主旋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榆林市纪委监委联合榆林学院纪委省监委驻榆林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决定举办榆林市庆祝建党100周年廉政书画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庆祝建党100周年廉政书画展

、征集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5月31日

、征稿对象

榆林市书画爱好者榆林学院全体师生、校友

、征稿要求

本次书画展计划展出50件作品,其中书法作品20件,绘画作品30件。作品要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线,通过艺术的表现手法,多角度、全方位反映党史学习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效。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贴近生活,饱含思想性、注重艺术性、体现时代性

1.书法作品

1征稿内容:“四史”、廉政文化、传统文化、家风家训为主的警句、格言、历代诗赋、修身养性、道德自律等相关创作内容。

2)作品要求:书法作品尺寸整张不超过八尺。不接收在纸、绢之外的其它硬质材料上创作的作品。书法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或用胶膜复背,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

2.美术作品

1)作品内容:以“四史”,廉政文化、传统文化、家风家训为主的故事、清官廉吏人物形象、山水花鸟等作品,内容蕴含党史学习教育、廉洁、家风家训等元素。

2)作品要求:国画尺寸整张不超过八尺,油画尺寸不超过1800mm×1000mm;美术作品中题写的文字需附释文。

五、投稿方式

请将作品纸质稿件送至榆林学院艺术学院101办公室徐慧玲老师处,电话:0912-3689930。作品需附简要的文字说明,作品无需装裱。

、奖项设置

1.书法类:一等奖2名,800元/人;二等奖3名,600元/人;三等奖5名,500元/人;优秀奖10名,300元/人;

2.美术类:一等奖2名,800元/人;二等奖3名,600元/人;三等奖5名,500元/人;优秀奖20名,300元/人。

、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

中共榆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榆林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榆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陕西省监委驻榆林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办单位

榆林学院党委宣传部榆林学院艺术学院、榆林学院工会、榆林廉政研究中心榆林学院社会合作与校友工作处、榆林学院离退部、榆林学院学报编辑部、榆林学院文学院

、其他事项

1、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代笔、临摹、集字、电脑模拟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入展资格。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2、主办方有权将入展获奖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等)宣传,并不再另外支付稿酬;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展者本人承担。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3、本次展览的解释权归展览组织方

附件:《榆林市庆祝建党100周年廉政书画展报名表》

 

中共榆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榆林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榆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陕西省监委驻榆林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4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