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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榆林学院纪委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9/21 次浏览 背景颜色:

各院系(部)、各部门: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纪委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陕纪发〔2015〕9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高教纪工委办公室关于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纪发办〔2015〕11号)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过节行为的监管,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省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关系人心向背,是对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考量,决不能有一刻放松、一丝懈怠。中秋国庆期间,严禁公款买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各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传达《通知》精神,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决不能打折扣、搞变通。

二、抓住重点,强化监督检查。节日期间,院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对公款买送月饼节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于发现的问题将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并且纳入纪律审查范围,快查严究,绝不姑息。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真正使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三、紧盯“四风”问题,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中秋、国庆期间,院纪委设立举报信箱与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举报。

举报信箱:jijianwei@yulinu.edu.cn

举报电话:3898030 13309129881

中共榆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