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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五一”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2020-04-30 11:18  

各学院、各部门、绥德师范校区: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八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过节行为的教育和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推进复工复学、恢复学校正常秩序等各项工作的同时,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做好部署安排,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早发信号、多打招呼、明确要求、警示在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规定。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控期间各项纪律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节日期间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务接待,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结合我院湖北省及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学生返校情况,严防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在防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纪委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五一”期间,院纪委设立举报信箱与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举报。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公开通报,快查严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举报信箱:jijianwei@yulinu.edu.cn

举报电话:3896035 15009125538

中共榆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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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陕西省榆林市崇文路51号 电话: 0912-3898030  邮箱: jijianwei@yuli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