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院校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制定下发的《陕西省高等院校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转发你们,请各院系、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坚决贯彻执行。今后凡基建工程、后勤服务、教学科研、图书资料、办公设备等各类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均必须严格遵照此办法执行。采购活动所需填报的表格要原样复制、准确无误的填写、报批、归档。
中共榆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 榆林学院. 纪监审 20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