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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12/31 次浏览 背景颜色:

各院系(部)、各部门:

    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高教纪工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纪发〔2015〕1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抓重要时间节点,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既是一项常规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结合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坚持理想信念高标准、严守纪律戒尺底线,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提升其崇廉尚俭的内在自觉,激发廉洁过节的正能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格执行廉洁过节各项规定。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节日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务接待,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有关部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早发信号、多打招呼,明确要求、警示在前,担当起教育管理爱护监督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凡对纠正“四风”工作不部署不检查以致问题突出的,对“四风”问题压案不报的,对查究“四风”问题流于形式的单位和部门,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两节”期间,院纪委将配合省、市纪委组成检查组对“四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于发现的问题将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典型问题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院纪委设立举报信箱与电话,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举报。

    举报信箱:jijianwei@yulinu.edu.cn

    举报电话:3898030 3893159

                                               中共榆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